@劳东燕2004:

有人把支持治安处罚记录封存,当作我在公共领域的一个污点,还言之凿凿,反复提起,好像他的观点是历史定论一般。我都觉得幽默,这明明是现行法律的立场,全国人大法工委对立法目的做过专门的说明,并表态相关立法不会做修改,我支持现行有效的立法有什么污点可言。倘若与这样的人观点一致,恐怕才是我的污点吧。

 还有人(包括某些网络大V)到处造谣说我主张婚内性爱时录音,这样的人要不就是理解力堪忧,要不就是纯坏。那些蓄意造谣的人,内心里不就是想要获得强奸的自由吗?还有就是想要通过丑化我,变着样地逼我退出公共领域,我退出的位置,让傻子骗子坏种之流的来占据吗?想得倒美。我们拭目以待,看看谁才是历史中的小丑。

在不久前的生日之际,孩子给我的留言是:“新的一岁,支持你在公众领域继续勇敢的发声!我觉得这事特别有意义,现在有质量的声音太少了,我妈能够勇敢的站出,我感到很骄傲……”。

现在很多人喜欢苏东坡,甚至流行喜欢苏东坡,他估计是最受欢迎的古人吧。我每每想起就觉得幽默,幸亏他是古人。被朝廷贬斥的苏东坡,常年处于流放状态,真要在现实生活中遇到,很多人怕是要避之惟恐不及的,深怕有一丝关联会牵连到自己。还有一些人,更是要踩上一脚,来做自己的投名状。年幼时读叶公好龙的故事,只觉得不可思议。其实叶公好龙的人很多,借助一些际遇认清这点挺好,可以辨识善恶,也是人生成长的一部分。

最近这段时间,我在学着以第三人的视角,来观察我所经历的网暴。涉及到性骚扰的事件,最终女方能投诉成功或是胜诉,几乎都要靠录音录像或监控。当我向想要保护自己的女性提出录音的建议时,没有遇到什么攻击,或者至少不至于引发网暴。但当我向自称担心被诬告的男性提建议,让他可以就征求同意环节进行录音时,竟然有那么多人跳出来骂我,包括一些可笑的大V,无所不用其极地造谣丑化我。这时候我才意识到,原来他并不想要这种保护,是我天真了。如此一来,舆论场上言之凿凿所表达的被诬告担忧,就很值得玩味了。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?这是另一种叶公,只是更为卑劣。 

那些指责我违反无罪推定原则的人,为什么不稍微地换位思考一下,当一个男的说女方诬告他,他也是在提出有罪主张而不是自证清白,也就是认为对方涉嫌诬告陷害罪,而自己是诬告陷害的被害人。作为被害方,控告对方涉嫌诬告陷害罪,难道不需要提供起码的证据吗?

很多上不了台面的人,会把一个人的教养当作是好欺负的征象。大概是觉得,我是一个大学教授,又是女的,还在清华,肯定拉不下脸来回骂。在此声明一下,在今天之前我从来没回骂过别人,但是我决定做出改变。骂人谁不会?无端在评论区骂我的下三滥,我会视心情决定是否回骂,再加拉黑。

我已经忍让很久,既然报警无用法律救济途径不通畅(?是没走还是没用?),平台的规则也保护不了我,就只能考虑自力救济。任何劝我不要与他们一般见识的人,在劝我之前都请三思,因为这样的奉劝,客观上只会纵容那些下三滥们更加肆无忌惮。恶犬跑过来无故咬人,当然没必要咬回去,但应该考虑防卫性地回击,这才是正常合理的反应。

这两天连发多篇博文,有人说我破防。好吧,你说破防就破防好了。我确实“破防”了,因为我已经下决心,不会再让体面与修养成为禁锢自己的枷锁。体面与修养,是要给值得给与配得起给的人。当有人只因观点不同就对我破口大骂或各种人身攻击,只能表明他完全不配得到体面的对待。

包括动辄喜欢造谣、阴阳与讽刺我的某些大V,我不与你正面回应,是不想给你流量,更瞧不上你这样的人作为对手,因为你不配。大V中还有曾经的文化人,你以为攻击我,搞背刺,通过交投名状,你就安全了吗?不要忘了,只要你仍属于知识分子的阵营,我们的命运就是相互关联的。你连这点都看不清楚,缺乏起码的判断力,我为你感到悲哀。

看不懂正常文字表达的人,就不要关注我微博了,更不要让我做进一步的解读,因为我没有支教的义务。还有那些在背后搞组织工作的人,你想要网暴我,能不能组织一些有点水平的,而不是只懂耍流氓连正常人话都不会说的?

但凡是正常的人,发现自己与这样的流氓属于一个阵营,恐怕都会疑惑与反思,自己是不是观点立场真地有问题。你躲在背后自己不出面,大概也是知道这很丢人现眼吧。做这样的事情,也许公众不知道,但人在做天在看,你一直做亏心亏德的事,不是在人前人模狗样就能掩盖的。哪怕这是你的本职工作。我倒要看看,你做这样的工作,最后能有什么好的下场。 

对于各式的辱骂、造谣与丑化,我不会再沉默与忍让以对,采取一种清者自清的姿态,或者你打我左脸,我还把右脸让出来给你打。我有言在先,以后我可能会选择性地截屏一些对我的恶意评论与转评,你要不怕丢人现眼做公开展示,就请继续,到时不要说我挂素人。我自然不会采取破口大骂的方式予以回击,以这样的方式应对确实会拉低自己。我是做文字工作的,口头表达能力也还可以,以言论与文字有理有节地进行回击,就是我的选择。